工勤人员考核细则
学校对教辅人员每学年分两次进行考核,每次900分,其中德200分,能200分,勤300分,绩200分。
一、德(200分)
主要考核教师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情况,有以下情形者扣分,余额为该项得分。
1、工作态度不端正,安排工作不接受,又不能提出足够理由者一次扣10分。
2、没收学生的物品据为已有或乱罚学生的钱,一次扣20分。
3、体罚或变相体罚、歧视、谩骂学生,造成严重后果,一次扣20分。
4、正常工作时间聚众打牌、打麻将、酗酒者,一次扣20分,情节严重者扣50分(例如纪检等部门领导查获的)。
5、同志之间出现打架、吵架者视情节一次扣10-20分。
6、向家长索要财物者或主动与家长发生冲突者扣10分。
7、因工作失职致使学生出走,一次扣20分。
8、乱摊派、向学生出售商品等发现一次扣30分。
二、能(200分)
1、摆正位置,顾全大局,坚持为一线服务,为师生服务;能履行岗位职责,不能按时完成岗位任务一次扣5分。
2、加强业务学习,熟练掌握服务所需专业技能;主动更新知识,提高岗位任职技能。因技能不过关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5分。
3、敬业爱岗,乐于奉献,工作积极主动,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一次扣5分。
4、提高服务水平,工作热情、细致、耐心、周到。学生座谈会调查普遍反映工作不热情、不细致、不耐心、不周到的一次扣10分。
5、团结协作,与其他人员协调效果好,无推委扯皮现象,因推委扯皮延误工作一次扣5分。
6、因服务质量差,被师生投诉经核实的每人次扣2分。
7、如因疏忽大意造成事故的,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扣5—100分。
8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表册填写,同时能按时上报各种数据。如不上报、不准确、不及时,发现一次扣2分。
9、推诿或消极处理领导分配的临时性工作一次扣5分。
三、勤(300分)
1、工勤人员在学校对本岗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质工作。
2、工勤人员旷工一次扣20分,旷工一天扣50分。
3、应参加的例会、通知性集会、各种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,旷会一次扣10分,请假一次扣5分。
4、工勤人员有病、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,否则视为旷工,电话、口头请假无效(特殊情况例外)。婚、丧、病、事假一周内经总务处同意并自行委托能胜任本岗位的人员解决顶岗。产假按法定假期执行,假期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。
5、一学期内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的,本项考核为0分。
6、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,本项考核为0分
7、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,本项考核为0分(特殊情况例外)。
四、绩(200分)
在上级领导到校调研和检查中,被点名批评一次扣10分,通报批评一次扣20分,抓成反面典型一次扣50分。被口头表扬一次奖10分,书面表扬一次奖20分,树为正面典型一次奖50分。
宁武县第一初级中学
宁武县第二初级中学
宁武县 东 寨 中 学
宁武县阳 方 口中学
宁武县化 北 屯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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